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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千实:HJ 919-2017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

本标准为定性半定量方法,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丙烷、乙烯、丙烯、乙炔、苯、甲苯、乙苯、苯乙烯等8种挥发性有机物在互不干扰情况下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其他挥发性有机物若通过验证也可用本方法测定。

本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58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3方法原理

当波长连续变化的红外光照射被测目标化合物分子时,与分子固有振动频率相同的特定波长的红外光被吸收,将照射分子的红外光用单色器色散,按其波数依序排列,并测定不同波数被吸收的强度,得到红外吸收光谱。根据样品的红外吸收光谱与标准物质的拟合程度定性,根据特征吸收峰的强度半定量。

4干扰和消除4.1混合样品中某一组分浓度相对其他组分过高,该组分过宽的吸收峰基部会对其他组分的分析产生干扰。4.2当混合样品中两种或多种组分的红外光谱吸收峰出现相互重合时,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干扰。4.3当空气相对湿度大于85%时,样品中的过量水分会对分析结果造成干扰,可使用除湿装置或其他等效方式,降低空气中的湿度。4.4当样品中含尘量较大时,会污染仪器管路和分析单元,对分析结果产生干扰,须在采样管前安装防尘滤芯。

5试剂和材料5.1高纯氮气:纯度≥99.999%。5.2 防尘滤芯:玻璃纤维或其他不吸附挥发性有机物的材质,孔径≤2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