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千实精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99号D幢1833号
电话:021-64200566
传真:021-67801892-810
联系人:李经理
邮箱:info@qinsun-lab.com

上海千实:HJ 965 -2018 环境空气 一氧化碳的自动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警告:一氧化碳为有毒气体,操作过程中应防止泄漏,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的非分散红外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的自动测定。 当使用仪器量程为 μmol/mol时,本方法仪器检出限为0.07 mg/m3,测定下限为0.28mg/m3。 本标准的质量浓度指参比状态(298.15K, 1013.25hPa)下的浓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19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 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HJ 654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6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 8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3方法原理

样品空气以恒定的流量通过颗粒物过滤器进入仪器反应室,一氧化碳选择性吸收以 4.7μm为中心波段的红外光,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红外光吸光度与一氧化碳浓度成正比。

4干扰和消除

4.1水蒸气会对测定产生干扰,可通过冷却或窄带滤光器去除。

4.2当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为610mg/m3时,产生的干扰相当于0.2 mg/m3的一氧化碳,如有必要,可用碱石灰去除。

4.3一般情况下,环境空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对一氧化碳测定无干扰。当环境空气中甲烷浓度为326 mg/m3时,产生的干扰相当于0.6 mg/m3的一氧化碳。